(Art Blakey "Free for All", 196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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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友喬敏思近期寫了幾篇批判時局之見,大抵上頗有力
道。不過我有些略顯不同的看法,作為分享。
三百多年前的英格蘭處於亂局,彼時的上議院領袖沙夫
茨伯里伯爵由於不滿王世獨尊天主教,企圖政變失敗而
流亡異國,客死他鄉。沙夫茨伯里的秘書--大名鼎鼎的
蔣洛克--隨後也因謀反罪名,潛逃荷蘭數年。洛克在流
亡期間,相繼完成著作人類悟性論和政府論兩講,皆以
匿名方式出版。儘管光榮革命後可以重返英格蘭,在過
世之前,仍不願意公開表明自己是這些書的作者,理由
無他:你永遠不知道自己幾時會因為說了哪些話而遭國
家暴力拘捕、監禁、拷打、架上刑台,那是沒有言論自
由的年代。幾年後的蘇格蘭,出現了一位天才--大衛休
姆,他在二十多歲即完成重要作品人性論,為大不列顛
少數可以與歐陸哲學分庭抗禮的哲學著作,影響力至今
不歇。然而休姆終其一生,由於堅持對基督宗教的懷疑
論立場,無法在任何一所大學覓得教職,只能透過著書
或擔任圖書館員維持生計,理由無他:那是沒有言論自
由的年代。
言論自由之締,亦即再智障、可笑的言論都要被寬容。
即使我們這些硬芯爵士樂迷多麼賭爛小野麗莎的噁爛音
樂在本島被眾咖啡店捧為主流爵士樂代表,但是我們絲
毫沒有權利用多數力量,央求警力將唱片行中所有小野
麗莎的CD撤架、威脅咖啡店不要再播他的曲子。
這五天走上街頭的公民,在一開始,也許是因為擔憂當
政者和極權國家妥協,也許是因為其他理由,他們手持
著上頭有可笑的國民黨徽的旗幟,對極權國家派來的特
使發聲抗議。僅僅如此薄弱又孬孬的抗議,當權者卻怕
壞了和極權國家難得的「和諧」而不能容忍,動用任何
人民都無力抗衡的國家暴力力量來驅趕抗議者、隔離抗
議者,要求他們噤聲。當權者的這種行徑,才真的叫做
浪費社會資源的作為。最後幾天人民對警方的暴力反擊
,與其說是暴民橫行,不如說是對國家非法暴力的正當
反擊!即使是反對黨帶頭煽動卻又何礙?只要極權主義
可能重返的一天,街頭永遠是人生而為人,捍衛其消極
自由的戰地。
Art Blakey在1964年為黑權運動錄下"Free for All"
一碟,歷經四十年後,美國的黑人權利只是剛好獲得最
低限度的保障而已。我們永遠要記得,從嘴巴被貼上膠
布到可以放聲高唱的歷程,有多麼的艱辛。